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4个月20天高效追回股东抽逃出资款项

代理律师

马文斌

万宇涛


一、案件背景: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丙法院审理,于2022年6月20日作出判决,判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293540元及相应迟延履行利息。判决生效后,因乙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向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乙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丙法院遂于2022年11月29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二、接受委托,抽丝剥茧:

2024年8月30日,甲公司委托本所律师处理该案执行回款事宜。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立即展开调查:

1.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A、B、C、D分别持股10%、50%、30%、10%,共验资两次,两份验资报告显示四位股东均已实缴出资。

2.2021年5月8日,股东C、D将其持有的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股东A。

3.经查询乙公司银行流水,发现验资完成后四位股东便将实缴的注册资本分两次分别转账给大股东B以及案外人。

三、精准定性,快速出击:

承办律师迅速研判案情,认为上述转账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股东应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甲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据此,承办律师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向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甲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四股东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2.同步申请保全四股东的财产,成功冻结股东C房屋一套、股东D银行存款12万元。

四、高效调解,圆满解决:

因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后经过多方协商,2025年1月20日,承办律师与股东C、D于丁法院签订调解协议,股东C、D同意向甲公司支付本金和迟延履行利息共计32万元,其中股东C承担22万元、股东D承担10万元,款项已于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履行完毕。

五、案件结果:

从2024年8月30日接受委托,到2025年1月20日成功回款,承办律师仅用时4个月20天,便成功帮助甲公司追回长达2年未得到清偿的款项。

此次成功的回款案例,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团队在保护客户权益方面的专业水准与卓越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信赖。




2025/2/5 11:02:34 shenlun